根据2025年新疆医疗保障政策,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在疆内异地(包括跨省)实现共济使用,具体如下:
一、跨省家庭共济功能
-
资金转移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向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转账,实现跨省支付医疗费用、居民医保缴费等场景。
-
操作方式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办理授权,参保人可向异地已参保的近亲属进行资金划转,转账无手续费且不受险种限制。
-
限制条件
-
共济人和被共济人需在同一基本医保统筹区参保,但无需在同一地级市;
-
居民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也可参与共济。
-
二、其他注意事项
-
异地就医备案
若在异地长期居住或工作,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医疗费用可正常报销。
-
跨省购药限制
目前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无法直接在异地药店划扣,需通过当地医保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政策统一性
2025年底新疆计划基本实现职工医保个账资金跨省共济,门诊慢特病认定、管理标准也将统一。
三、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工作调动等原因无法及时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可向参保地医保机构申请“异地就医备案回执”,或通过全国医保服务平台APP上传备案材料。
2025年新疆塔城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近亲属的医保缴费和医疗费用,但需注意操作规范和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