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满25年,女满20年
关于徐州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综合相关文件内容整理如下:
一、退休待遇享受条件
参保人员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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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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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职工需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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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需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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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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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年限 :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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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需满足10年以上(2000年8月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按工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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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退休前需保持连续参保状态。
二、未达标年限的补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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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方式 :
未达到最低年限的参保人员可一次性补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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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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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不补划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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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以上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8%比例补缴,费用全部纳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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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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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同缴费年限
- 200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其连续工龄按视同缴费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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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 单位缴费比例调整为9%,个人缴费比例2%(灵活就业人员可选11%或6%)。
以上规定综合了《徐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确保参保人员明确缴费年限要求及补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