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合作医疗可以跨省报销,但需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最高可达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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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是前提
参保人需携带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成功后,才能在跨省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否则需先垫付再回参保地报销。 -
转诊证明与定点医院
若因病情需要转院,需由本地医院开具转诊证明,并明确跨省就医的城市和医院。未在定点机构就医的费用可能无法报销,因此就诊前需确认医院是否接入国家异地结算系统。 -
报销流程与比例
出院时,已备案患者可直接结算,享受“多退少补”的实时报销;未备案或未开通直接结算的地区,需凭票据、诊断证明等材料回参保地人工报销。报销比例因地区和政策差异不同,通常为50%-80%,急诊、抢救费用一般纳入报销范围。 -
注意事项
部分偏远地区可能暂不支持异地直接结算,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若长期异地居住,可申请“长期异地备案”,简化后续就医流程。
跨省报销为合作医疗参保者提供了便利,但务必提前规划备案和就医流程,避免因手续不全影响待遇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