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不予报销的范围主要包括非定点医院门诊费用、计划生育相关费用、美容矫形等非疾病治疗项目、第三方责任导致的医疗费用、违法行为产生的医药费等。以下是具体分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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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合规就医及自购药品
非区内定点医院的门诊费用(特殊病种除外)、未按规定转诊或自行外购药品的费用不予报销。例如,未办理转诊手续直接到县外医院就诊的住院费用可能被降低报销比例或拒付。 -
计划生育及非医学需求项目
计划生育手术(如上环、结扎)、违反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以及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治疗等均不在报销范围内。美容项目如隆鼻、双眼皮手术、牙齿正畸等也被明确排除。 -
第三方责任及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工伤、医疗事故等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新农合不予报销。因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等行为产生的医药费同样被排除。 -
境外及特需医疗服务
在港澳台或国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特需服务如VIP病房、点名手术、救护车费、陪护费等均需自费。 -
非疾病治疗及高值耗材
健康体检、疫苗接种、心理咨询等项目不予报销。眼镜、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以及PET-CT等高端检查费用也需自行承担。
提示:参保人应优先选择定点医疗机构,遵守转诊流程,并主动确认诊疗项目与药品是否在报销目录内,以避免不必要的自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