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不设金额上限,但需确保共济双方均为省内基本医保正常参保状态,且仅限支付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共济资金使用遵循“先用本人账户,不足部分再划扣共济人账户”的规则,家庭成员就医购药时需持本人医保卡结算。
具体使用要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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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济范围
- 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及近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等)均可绑定。
- 共济人需为河北省职工医保参保人,被共济人需参加省内基本医保(职工或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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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规则
- 共济金额取决于共济人账户余额,无单次或年度限额,但不得用于非医疗支出(如保健品、生活用品等)。
- 被共济人需优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不足部分自动从共济人账户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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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与结算流程
- 通过“河北智慧医保”微信小程序线上绑定,即时生效。
- 就医时需出示患者本人医保卡,系统自动按顺序结算。
温馨提示: 若共济结算失败,可能因绑定关系未生效、共济人账户余额不足或被共济人未参保,建议核对参保状态及操作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