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社保政策,异地生育是否需要备案需根据生育地点和参保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备案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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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异地就医备案
若参保人在广东省内其他地市生育,需提前办理异地生育就医备案。备案后,参保人可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医保卡在备案地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医疗机构直接刷卡结算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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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生育备案要求
若生育地不在广东省内,需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3年内,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办理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预审核申请,但无法直接刷卡结算,需先行垫付费用。
二、备案流程(以省内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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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sipub.sz.gov.cn])或“个人社保网上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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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生育保险”模块,填写参保人及就医机构信息,上传产前检查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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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备案后,医保电子凭证将自动生效,异地就医时直接结算。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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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备案的报销流程 :需先垫付费用,回深圳后通过“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公众号提交报销申请,审核通过后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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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育报销 :若配偶未参保,需由参保人先行垫付,配偶生育费用按现有规定申请报销。
四、政策调整说明
2025年深圳生育保险政策进一步优化,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保障范围,并扩大异地就医备案医院至全国三甲医疗机构。建议参保人关注官方渠道,及时办理备案。
省内异地生育需备案 ,而 省外生育需先垫付后报销 。建议提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避免影响就医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