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医保退休累计年限的核心规定是:男性需累计缴费满25年、女性满20年,或连续缴费至退休且实际缴费不少于15年,方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若退休时未达年限,可选择一次性补缴或继续按月缴费。2023年6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统一了全省标准,此前已参保人员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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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分类
累计缴费年限包含视同缴费年限(如军龄等)和实际缴费年限。2023年6月前参保者适用“双轨制”:男性25年/女性20年,或连续缴费至退休且实际缴费满15年;此后新参保者仅适用累计年限标准。灵活就业人员与职工标准一致。 -
补缴规则
退休时未达年限者,可按补缴时缴费基数的8%一次性缴足差额,或继续按月缴费至规定年限。补缴后次月即可享受待遇,补缴费用包含单位应缴部分(若因单位欠缴导致)或个人承担部分。 -
特殊情形处理
已退休并享受待遇者不受新规影响;欠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年限,补缴后可恢复待遇并补记年限。异地转入的缴费年限需经审核后合并计算。 -
待遇衔接与优化
退休后个人账户按月划拨,门诊报销比例较在职提高5%-10%,起付标准统一为800元/年。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等)享受更高限额和报销比例。
提示:参保人可通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小程序或经办银行查询缴费记录,提前规划补缴方案。政策过渡期注意新旧规则差异,确保退休待遇无缝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