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盐城,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女职工,生育津贴通常按 158 天计算。但如果存在难产(含剖宫产)情况,会在此基础上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若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同样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且难产及生育多胞胎的,生育津贴天数可叠加享受。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 正常生育情况:盐城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女职工,享受 158 天生育津贴。例如,某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那么其正常生育时可领取的生育津贴为 6000÷30×158 = 31600 元。
- 难产(含剖宫产)情况:若女职工生育时为难产(含剖宫产),除了原本的 158 天生育津贴,还额外增加 15 天。即总共可享受 158 + 15 = 173 天的生育津贴。假设该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同样为 6000 元,此时她的生育津贴为 6000÷30×173 = 34600 元。
- 生育多胞胎情况:每多生育 1 个婴儿,在正常生育的 158 天基础上增加 15 天生育津贴。若生育双胞胎,生育津贴天数为 158 + 15 = 173 天;生育三胞胎,生育津贴天数为 158 + 15×2 = 188 天,以此类推。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00 元,生育双胞胎时生育津贴为 6000÷30×173 = 34600 元 。
在盐城,女职工生育津贴计算天数主要取决于生育是否正常、是否难产以及生育胞胎数量,大家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依据上述规则准确计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