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在特定情况下可以拒绝收治病人,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超出诊疗能力范围或需转诊时,且不得以费用为由拒收危重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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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缔约义务
医疗机构对危重患者负有立即抢救的义务,不得无故拒收。若患者病情超出医院技术或设备能力,医院应及时转诊至具备条件的机构,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
合法拒收的情形
当患者疾病不属于该院诊疗范围,或医院资源不足无法提供有效救治时,可拒绝接收。但需确保转诊过程合法合规,并取得患者或家属同意。 -
投诉与追责
若医院无正当理由拒收病人(尤其是危重患者),患者可向当地卫生局投诉。医疗机构因过错导致损害时,需按《民法典》承担赔偿责任。
总结:医院拒收患者需严格遵循法律边界,核心是保障患者生命健康权。遇到不合理拒诊,患者应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