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医保政策覆盖职工和城乡居民两大群体,通过差异化缴费和待遇设计实现全民保障,核心亮点包括职工医保单位个人共担缴费、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保、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及慢性病专项待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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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参保规则
用人单位需在用工30日内为职工办理登记,缴费由单位(6.5%-8.5%)和个人(2%)共同承担,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职工或居民医保。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代缴医保,期满后可转为灵活就业参保。 -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扩展至市县医疗机构,基层机构无起付线,支付比例60%,年度限额400元;“两病”(高血压、糖尿病)用药报销60%,月限额40元;门诊慢性病涵盖恶性肿瘤、糖尿病等11类病种,月限额150元至2500元不等。 -
差异化保障设计
职工医保侧重单位与个人责任共担,覆盖住院及门诊;居民医保强化基层门诊保障,针对慢性病和“两病”提供专项待遇,减轻长期用药负担。
漯河医保通过多层次政策设计,兼顾不同群体需求,职工与居民医保互补,形成全覆盖、可持续的医疗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