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医保大病救助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及相关规定,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缴费主体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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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主体
所有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需参加大病医疗救助保险,费用由单位按月统一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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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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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 :每年120元(含30元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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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无明确个人缴费标准,部分城市如成都对个体参保人员有额外补贴(如41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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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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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救助标准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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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比例与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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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救助比例 :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低保常补对象等符合医疗用药目录的费用按50%比例救助,年累计不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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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救助比例 :城市低保非常补对象、农村低保对象等符合目录费用超过1000元的部分按20%比例救助,年累计不超过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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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救助比例 :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负担部分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0%救助,年累计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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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条件
需经县(市、区)民政部门评审通过,且医疗费用符合医保目录及救助标准
三、与其他医疗保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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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报销 :先由职工医保报销,个人负担部分再申请大病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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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 :重大疾病补助金每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与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额度叠加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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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缴费金额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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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申请需提供医疗费用发票、医保凭证等材料
以上信息综合了南京市、四川省等地政策,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