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职工医保缴费政策实行"单位+个人"共同缴费模式,2025年缴费基数为南宁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单位承担8%、个人缴纳2%,同时享受门诊共济、慢病特药等保障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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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标准
缴费基数以南宁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准(2025年下限60%、上限300%),例如若平均工资为7000元,则基数范围为4200-21000元/月。单位按8%比例缴纳,个人按2%从工资代扣,灵活就业人员可按9.5%全额自缴。 -
参保范围
覆盖南宁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职职工,以及个体工商户雇工。新入职员工需在用工30日内由单位办理参保,离职停保后医保待遇次月终止。 -
待遇保障
- 住院报销:起付线按医院等级划分(三级800元、二级600元、一级300元),报销比例75%-95%;
- 门诊共济:年度限额1200元,一级医院报销75%、三级医院60%;
- 慢病特药:高血压、糖尿病等38种慢病纳入专项保障,按病种定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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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与转移
断缴3个月内可补缴并恢复待遇,超期则设6个月等待期。跨地区就业时可申请医保关系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南宁职工医保通过动态调整缴费基数、优化报销比例,持续减轻医疗负担,参保人可通过"南宁医保"微信公众号实时查询缴费记录及待遇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