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根据保障类型和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一、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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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疾病报销
包括恶性肿瘤(部分早期除外)、急性心肌梗死、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30种重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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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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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报销60%-75%,县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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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病种门诊 :需经审批后,按住院报销标准执行(如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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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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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不同级别医院标准不同,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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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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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800元,三级医院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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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医院等级相关,三级医院30%,二级医院40%,乡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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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检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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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 :报销目录内药品可按比例报销,部分特殊病种门诊有额外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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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费 :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超过1000元按1000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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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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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项目 :非定点医院门诊、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外的药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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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 :车祸、工伤、自杀、酗酒、医疗事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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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整容 :如镶牙、假肢、矫形手术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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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差异 :不同地区对门诊、住院的报销比例可能略有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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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部分地区对超过5000元的住院费用分段补偿,具体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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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需定期申报,费用报销可能更优惠。
以上信息综合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农合)和城市职工合作医疗的常见政策,具体以参保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