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不同情况有所区分:普通门诊方面,在参保地市域内一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政策范围内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60% ,不设个人(家庭)账户,实行普通门诊待遇统筹政策,以人为单位,不设年度起付线,报销限额为每人每年 200 元,单次封顶线为 33 元,单次门诊医疗费用控制在 60 元以内(同一天只限一次)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专项保障不设起付线,一个参保年度内,高血压患者门诊药品费用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 300 元,糖尿病患者为 400 元,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 55%。常见慢性病门诊方面,经认定符合慢性病疾病范围的,政策范围内门诊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为 65% ,但起付线和后续报销比例会因起付线标准不同而不同,比如超过 200 元起付线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 90% 的比例报销,封顶线 30 万元;超过 500 元起付线的符合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 80% 的比例报销,封顶线 30 万元等。住院方面,如果是在参保市内就医,不同级别医院报销比例不同;若到市域外省内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门诊慢特病患者、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参保人员报销比例下降 5 个百分点,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下降 15 个百分点。到省外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住院起付线按当次住院总费用 20% 计算(不足 2000 元的按 2000 元计算,最高不超过 1 万元),异地急诊抢救人员和已办理转诊手续的跨省异地就医人员报销比例 60%,非急诊或未办理转诊的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比例 50% 。大病保险方面,政策范围内费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 5 万元以内段,报销比例 60%;5 万元 —10 万元段,报销比例 65%;10 万元 —20 万元段,报销比例 75%;20 万元以上段,报销比例 80% ,封顶线 30 万元 。
报销比例会根据政策调整以及就医具体情形有所变化,建议参保人员在就医前详细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