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个人医保账户的划入比例因在职和退休有所不同,在职职工自 2023 年起仅个人缴纳的 2% 计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则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起以退休当年当地月均养老金的 2.5% 为标准,同时不同年龄段还有额外调整。具体如下:
- 在职职工:从 2023 年 1 月 1 日起,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仅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 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比如在一些地区,若以最低缴费基数 4879 元为例,每月划入金额为 4879×2%=97.58 元(若有长期护理保险等扣除费用需再减去相应金额,如扣除 2 元长期护理保险费后为 95.58 元 / 月) 。在此之前,部分地区有不同标准,如南京市 35 岁以下按缴费基数的 3% 划入,36 - 45 岁按 3.4% 划入,46 岁以上按 3.7% 划入;镇江市 45 岁以下按缴费基数的 3% 划入,45 岁以上按 4% 划入。
- 退休人员:2024 年 1 月 1 日起有新调整,以退休人员 2023 年当地月均养老金为基数。69 周岁(含)以下退休人员按 5% 划入;70 周岁(含)以上退休人员按 6% 划入。若划入金额低于一定标准会有补足,即低于 500 元的按 500 元补足;70 周岁以上低于 600 元按 600 元补足,80 周岁以上低于 800 元按 800 元补足 。在此之前,退休后 - 70 周岁按本人养老金的 5.5% 划入,70 周岁以上按本人养老金的 6% 划入。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退休的人员,按 2022 年个人账户划入标准执行,即本人养老金的 3.5% 。
江苏医保个人账户的划入比例在不同阶段有不同规定,在职与退休人员政策有别,且后续政策可能会有微调,建议关注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最新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