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补缴或参加居民医保
根据北京市医保政策,若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男性25年/女性20年),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一次性补缴
-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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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15年,但总缴费年限不足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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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退休手续时提出申请。
- 缴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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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比例通常为10%-20%(如2023年北京社会平均工资11,525元,按10%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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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补缴年限由社保中心核算,例如补缴7年,总费用约9.68万元。
- 待遇享受
- 补缴完成后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无需再缴费。
二、按月补缴
-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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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医疗保险满15年,但总缴费年限不足25年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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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时未办理退休手续或未达到退休年龄。
- 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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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按时缴纳医保费用,待累计缴费年限达到要求后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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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按月补缴,未来工资基数上涨时缴费金额也会相应提高。
三、其他选择
- 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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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法一次性补缴或按月缴费,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每年约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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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报销比例较低(约50%),且不享受职工医保的门诊、住院等高级别待遇。
- 延长缴费
- 若距退休年限不足5年,可申请延长缴费至满25年(男性)或20年(女性)。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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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机会仅有一次,需在退休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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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按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而非退休时实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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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具体操作流程及材料要求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
以上信息综合了北京市医保政策规定及实际操作流程,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