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政策: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备案人员类型分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与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人员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三代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按照 “参保地政策” 在就医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一、异地就医备案流程
- 先备案:
- 经办窗口备案:异地就医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和相关备案材料,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若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信息后,当天将备案信息上传至省级异地就医系统。
- “不见面” 备案:可利用参保地经办机构开通的线上办理渠道,或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江苏医保云 APP 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一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备案。
- 医疗机构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在具有转诊资质的医疗机构,通过医疗机构信息系统直接办理异地转诊备案手续。
- 选择就医地:明确要前往就医的省内城市作为备案地。
- 持卡(码)就医:在已备案的就医地,持省标准社会保障卡(三代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
二、医保待遇结算:异地就医按照 “参保地政策” 结算,即医保报销范围、起付线、报销比例等依据参保地的新农合政策执行。比如参保地规定的某类药品报销比例、特定诊疗项目的报销标准等,在省内异地就医结算时同样适用。但需注意,不同地区新农合政策存在差异,具体医保待遇享受情况建议咨询各自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江苏新农合省内异地就医需提前做好备案,选择好就医地,携带好相关凭证,严格按照参保地政策结算,就能顺利享受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待遇,为患者异地就医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