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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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60%,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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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
报销比例4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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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3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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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报销比例20%,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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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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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费:辅助检查(如CT、核磁共振等)限额200元,手术费按1000元起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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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60周岁以上老人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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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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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卫生院: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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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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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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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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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院报销 :二级及以上医院转至下一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转二级提高至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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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部分费用可申请镇级风险基金补偿,具体比例根据医疗费用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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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限额 :门诊处方药、检查费、手术费等均有明确限额。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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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参加商业医疗保险,需先报销新农合费用,再向保险公司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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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完整住院资料和发票,避免因资料不全影响理赔。
以上信息综合了淄博市最新医保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