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普通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覆盖32种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等常见病,报销比例统一为70%,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待遇差异显著,最高年支付限额达2.5万元。
-
病种范围与报销比例
宝鸡市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糖尿病、高血压等32种疾病纳入门诊慢性病范围,报销比例均为70%。城乡居民与城镇职工待遇标准不同,例如糖尿病患者城乡居民月限额125元(年1500元),而职工月限额250元(年3000元)。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年支付限额高达2.5万元,透析治疗年限额13万元。 -
支付规则与限额
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但实行月度限额和年度封顶。城乡居民同一通用名药品每月不超过一月用量,特殊情况可申请三个月用量。同时患两种及以上慢性病的患者,年支付限额按最高两种病限额之和的80%计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支付限额提高20%。 -
申请与结算流程
需提供身份证、两年内二级医院住院病历及诊断证明,通过现场或手机小程序申报。每季度专家会审,符合条件者享受待遇。异地未备案患者报销比例降低30%,且每两年需复审一次。
提示:政策细节可能调整,建议通过宝鸡市医保局官网或热线3901861核实最新标准,确保报销权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