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惠民保作为普惠型补充医疗保险,不保障投保前已患的5类重大疾病及并发症,具体包括恶性肿瘤、肝肾疾病、心脑血管及糖脂代谢疾病、肺部疾病、系统性免疫疾病。以下为详细不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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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症限制
投保前已确诊的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淋巴瘤)、肝硬化、尿毒症、冠心病、脑梗死等疾病及其直接并发症,产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但投保后新发的上述疾病可正常理赔。 -
特定疾病并发症
高血压Ⅲ级、糖尿病(伴有并发症)、慢性心功能不全等疾病引发的肾衰竭、心肌梗死等严重并发症,明确列为免责条款。 -
罕见病及先天性疾病
如血友病、成骨不全症等罕见病,以及先天性心脏病、唇腭裂等出生即存在的疾病,均不在保障范围内。 -
晚期疾病状态
终末期肾病(需长期透析)、严重帕金森病等疾病晚期阶段产生的治疗费用不予赔付。 -
高风险治疗项目
基因疗法、细胞免疫疗法(如CAR-T)、器官移植后抗排异治疗等高新技术治疗费用需自费。
提示:投保时需如实告知健康状况,若隐瞒既往病史可能导致理赔纠纷。建议重点关注保障期内新发疾病的覆盖范围,并搭配基本医保使用以最大化保障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