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职工医保家庭共济功能的相关说明,被授权人使用个人账户资金的具体方式如下:
一、使用范围
被授权人(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可通过以下方式使用授权人的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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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支付门诊慢特病、门诊特药、居民门诊统筹等按政策应由个人负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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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 :支付普通门诊、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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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支付按政策应由个人负担的住院自费部分(需先使用本人账户余额)。
二、使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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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要求 :授权人个人账户需有1000元以上的余额,且被授权人本人需已参加山西省职工或居民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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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被授权人每次使用不得超过1000元,超出部分需由本人账户或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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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 :被授权人需处于医保参保状态且无欠费记录。
三、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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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定授权 :通过“山西医保”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以“授权”方式将个人账户部分基金绑定至被授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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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被授权人持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药机构结算时,系统自动按比例划扣授权人个人账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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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绑管理 :若需解除绑定,可通过“山西医保”公众号或网厅操作,操作流程与“一键解绑”相同。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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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优先级 :被授权人使用前需先消耗本人账户余额,仅限1000元以下部分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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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若授权人账户余额低于1000元或被授权人医保状态异常,共济功能将暂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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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变更 :婚姻、户籍等家庭关系变化需及时解除或新增授权,否则可能影响资金使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山西省医保政策及官方操作指南,确保覆盖最新调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