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保后参保
将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需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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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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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社区(村)社保站办理停保。
二、参加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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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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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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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办理 :携带上述材料到社区刷卡(需银联标识银行卡)或持社区缴费通知书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网点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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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部分地区支持通过“湘医保”小程序或APP办理,但需注意需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建议优先选择线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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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移接续手续(若跨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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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在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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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提供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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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接续
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通过后,会发送联系函办理基金转移,完成接续后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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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要求
居民医保通常每年11月30日前缴费,需确保缴费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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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处理
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暂停使用,余额无法直接转移,需重新参保后按新政策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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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限制
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不可同时参保,需先停掉其中一种。
五、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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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若失业后未及时参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再参保居民医保,缴费标准可能较低(如长沙地区4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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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需遵循异地就医备案流程,部分地区支持线上备案。
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社保部门,具体材料及流程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