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宜昌职工医保报销政策主要调整了住院待遇、门诊待遇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等方面,具体变化如下:
一、住院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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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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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300元降至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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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600元降至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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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从800元降至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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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年度内住院2次及以上的,起付线按减半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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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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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费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从90%提高到92%,二级从88%提高到90%,三级从85%提高到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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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费用:一级从70%提高到87.4%,二级从70%提高到85.5%,三级从70%提高到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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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提高
- 从12万元提高到15万元,超过部分通过大额补助、医疗救助等解决。
二、门诊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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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覆盖范围扩大
- 将1732家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保障范围,参保群众可在定点药店直接结算门诊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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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标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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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签约居民门诊合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800元(含)以下报销50%(高血压、糖尿病参保居民报销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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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年度报销限额与职工医保一致,不可转让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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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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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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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省内无异地”政策,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报销比例与本地同等级医疗机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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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异地就医备案(非急诊且未转诊)报销比例降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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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医疗费用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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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按社会平均工资的60%执行,缴费比例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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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45万元,个人自付超过平均工资50%部分按50%报销,超过部分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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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配偶、子女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每人每年最高支付380元。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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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待遇:自认定通过之日起生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仅限当年使用,不结转次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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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范围外项目不纳入起付线及报销。
以上政策于2024年1月1日正式实施,调整内容综合了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政府公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