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洛阳市三甲医院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在职/退休)和费用区间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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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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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1200-4000元报销53%,超过4000元报销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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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800元:800-1200元报销53%,超过1200元报销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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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检查费报销60%,普通治疗费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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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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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1200-4000元报销85%,超过4000元报销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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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及检查费报销65%,普通治疗费报销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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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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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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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待遇,年度内按5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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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老人门诊费用按5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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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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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病种(如糖尿病并发症、精神分裂症等)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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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抢救死亡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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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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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 :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自费部分超过1.1万元,按60%比例报销;超过10万元部分按70%报销,年报销限额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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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院差异较大,例如三级医院起付线1200元,二级医院400元等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洛阳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