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生儿医保卡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等级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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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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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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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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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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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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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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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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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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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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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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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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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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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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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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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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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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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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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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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不同,例如三级医疗机构1500元、二级700元、一级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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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统筹年度内多次就医时,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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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种(如糖尿病、肾病等)起付线300元,按住院标准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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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时间
-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可立即享受医保待遇
三、报销流程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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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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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直接结算医保费用,个人自付部分由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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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含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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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报销流程
- 符合医保目录的门诊费用,按比例报销后由个人支付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以徐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官方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