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大病救助政策通过多层次保障体系,覆盖20余种重特大疾病,对困难群众实施分类救助(比例最高达70%),并设立慈善专项基金补充救助。以下是核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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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范围与对象
涵盖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宫颈癌等20余种疾病,后续新增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救助对象包括低保户、五保对象、低收入家庭(收入低于低保标准1.5倍)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逐步扩大至“三民”等特殊群体。 -
报销比例与限额
- 重点救助对象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按**不低于70%**比例救助,年度限额内可达6万元。
- 新农合患者针对特定病种(如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报销80%,剩余部分可申请民政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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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保障措施
设立重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自负费用超3万元部分按阶梯比例(20%-25%)二次救助,缓解高额医疗负担。 -
动态调整机制
政策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救助比例或限额,并明确盟市、旗县两级资金配套责任,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内蒙古通过医保报销、民政救助、慈善帮扶三重保障,切实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负担,政策持续优化以覆盖更多群体和病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