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医保住院规定涉及报销比例、起付标准、年度支付限额及特殊病种政策,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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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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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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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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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乙等医院 :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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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甲等医院 :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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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三级甲等1400元,三级乙等600元,二级400元,一级和社区卫生机构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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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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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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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一级600元,二级400元,第三次及以上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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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与城乡居民医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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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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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病种与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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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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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职工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比例80%,市外就医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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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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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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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外就医起付线20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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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办理转诊手续,未转诊按三甲医院30%、三乙医院5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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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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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时间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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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15天间隔限制,同一病种可连续住院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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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重大疾病等特殊诊疗项目单独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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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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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社会保障卡、单位介绍信(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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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部分超过年度限额的,纳入大病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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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政策综合了2014-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建议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避免影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