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元
根据2025年2月18日宝鸡市最新政策,大病补助金额及标准如下:
一、大病统筹救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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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报销限额
宝鸡市大病统筹救助最高可报销30万元,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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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万元以下住院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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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13万元部分按9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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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患者出院时仅需结算个人自费部分,救助部分由医院和市大病统筹救助管理服务办公室直接结算。
二、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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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标准
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年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25元,所需资金由政府补助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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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封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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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 :自付合规费用0.8万元-3万元,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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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3万元-10万元,报销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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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10万元以上,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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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封顶线 :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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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群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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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五保/三无对象
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城市三无对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等)及重性精神病患者,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后,可再申请民政社会医疗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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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病救助
对罕见病患者按病种、病情等因素给予额外倾斜支持。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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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无缝衔接,患者无需重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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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报销费用超过6万元时,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再赔付70%。
以上信息综合了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具体执行以宝鸡市最新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