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湖南省新农合医保政策,报销比例及标准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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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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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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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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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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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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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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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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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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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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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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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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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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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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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15%-20%(具体由地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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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每次就诊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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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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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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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不超过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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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不超过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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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不超过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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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不超过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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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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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6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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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医院:5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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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院:5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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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医院:5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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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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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偿 :对特定疾病(如肺癌等12种)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费用可额外补助5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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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顶线 :按新农合运行年度累计住院补偿金额,原则上不低于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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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与门诊大病 :部分地区的门诊统筹与门诊大病合并实施,具体比例需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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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及标准可能因地区经济状况和政策调整有所差异,建议参保人员咨询当地医保机构获取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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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诊疗项目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自费部分比例可能低于医疗机构收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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