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政策覆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年度起付标准统一为300元,报销比例50%-70%(退休人员提高5%),年度限额3000元, 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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覆盖人群
参保的城镇职工(含退休人员)和城乡居民均可享受,无需额外申请,但需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
起付线与报销比例
年度累计门诊费用超过300元后开始报销,在职职工报销60%、退休人员65%,城乡居民统一50%。三级医院比例降低5%。 -
支付范围与限额
仅限医保目录内药品、检查、治疗项目,中药饮片和针灸等部分中医技术纳入范围。全年最高报销3000元,不可结转。 -
结算方式
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系统自动扣除起付线并按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自付部分。 -
异地就医规则
备案后异地急诊或转诊门诊费用可报销,比例降低10%;未备案的需先自费再回参保地申请手工报销。
门诊统筹政策减轻了常见病、慢性病的医疗负担,建议优先选择基层医院以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并关注年度限额使用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