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根据最新政策,慢病在省内异地就医的报销情况如下:
一、省内异地直接结算的病种范围
全国已开通18种门诊慢性病异地直接结算,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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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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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病毒性肝炎、强直性脊柱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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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7种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呼吸衰竭)、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帕金森氏病、支气管哮喘、重症肌无力、布鲁氏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
二、报销流程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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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案要求 :需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备案地开通了直接结算服务的病种即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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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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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刷卡购药、检查、检验,费用直接从医保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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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参保地报销:未直接结算的病种需持发票、病历、检查报告等材料回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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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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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患者需关注参保地与就医地医保目录的差异,部分药品/检查项目可能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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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报销比例通常与参保地一致,特殊病种(如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可能降低1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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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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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差异 :不同省份对病种覆盖范围、报销比例等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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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要求 :异地就医报销需提供完整材料,如《门诊特殊病种申请表》、出院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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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部分城市(如哈尔滨市)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病种范围,建议通过医保官网或咨询确认最新政策。
四、咨询渠道
若需办理异地备案或报销,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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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地医保部门 :电话或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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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地医保机构 :直接咨询定点医院医保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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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33热线 :全国统一医保咨询热线
以上信息综合了国家及地方最新政策,具体以参保地医保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