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生育保险政策,若女职工在27周剖宫产但孩子未保住(即流产),生育津贴的申领需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
一、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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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缴费要求
用人单位需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且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保险处于正常参保状态。若存在欠费补缴情况,需符合河南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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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政策合规性
生育或手术必须符合国家和河南省计划生育规定,需提供有效的生育服务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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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材料
剖宫产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剖宫产手术证明;流产需提供医院出具的流产诊断证明,以便准确核算产假天数与津贴金额。
二、申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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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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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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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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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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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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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出具的剖宫产手术证明(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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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产诊断证明(若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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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检记录及生育服务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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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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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申报
用人单位需在女职工生育或手术后的12个月内,携带上述材料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生育津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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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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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计算公式为: $$\text{生育津贴} = \frac{\text{月平均缴费工资}}{30} \times \text{规定假期天数}$$
(正常生育98天,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多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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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直接发放给职工本人,避免单位代扣代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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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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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节点
用人单位需在规定的12个月内申报,逾期可能影响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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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若涉及异地生育,需关注当地政策,部分地区需在产后188天内通过指定平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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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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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参保,生育津贴由单位按当地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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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生育津贴与医疗费用合并结算,无需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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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确保职工权益。若单位未按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职工可向社保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以上信息综合自河南省官方政策及权威平台说明,具体操作中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以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