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育津贴金额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和产假天数,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单位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以顺产为例,福建省产假为158天,若单位月均工资为8500元,可领取约4.5万元;若单位月均工资达15000元,则可领取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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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与标准
生育津贴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个人工资高于基数按个人工资计算,低于基数则按单位标准。例如,单位月均工资7000元,顺产98天基础产假可领取约2.3万元;难产或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产假。 -
产假天数差异
福建省规定顺产产假为158天(国家98天+地方60天),难产(如剖宫产)增加15天,多胞胎每胎再增15天。例如,双胞胎难产者可享188天产假,单位月均工资1万元则津贴约6.3万元。 -
津贴与工资的补差规则
若生育津贴低于产前工资,单位需补足差额;高于工资则全额发放。例如,某员工月薪1.2万元,单位月均工资1万元,产假158天津贴约5.3万元,单位需每月补足差额至1.2万元。
厦门生育津贴旨在保障女性生育期间收入,具体金额因单位工资水平和产假类型而异,建议提前向单位或社保部门核实数据以确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