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山东省医保卡跨省使用情况如下:
一、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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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与住院结算
山东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可在全国已开通联网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覆盖普通门诊、住院及门诊慢特病等就医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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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购药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在异地定点药店的购药费用,实现统账衔接。
二、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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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医疗费用报销
自2024年12月2日起,山东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支付本人近亲属(如配偶、子女、父母)在异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医疗费用,以及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的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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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范围
目前全国已有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河南、湖北、重庆、四川、甘肃等9个省份试点运行,其他省份将陆续开通。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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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操作 :跨省就医需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当地医保APP或合作银行APP办理,操作流程与本地就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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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部分特殊业务(如电子凭证激活、电子处方开具)可能受区域系统升级影响暂时暂停。
建议办理跨省就医前通过官方渠道确认最新政策,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