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医保区划名称的填写,需根据参保人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方式,具体说明如下:
一、填写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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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参保地工作所在地为准
基层医保区划名称应填写原参保地的工作所在地,无论户籍或现居住地如何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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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区划与户籍区划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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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区划 :按财政或行政区域划分,与户籍无关,需通过人社局官网查询具体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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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区划 :按户口所在地登记,如省、市、县(含县级市、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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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填写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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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行政区划填写
若参保地有明确的县、市、区划名称(如XX省XX市XX县),直接填写完整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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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社区/乡镇填写
若参保地按社区或乡镇划分(如XX省XX市XX镇),直接填写具体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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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 若存在同名行政村,需联系当地医保办提供区划编号后选择。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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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一致性 :医保缴费与户籍地无直接关联,但需确保参保信息与身份证号前6位行政区划代码对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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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调整 :若户籍或工作地发生变更,需在次年医保缴费前向医保部门更新参保地信息。
四、示例
若某人户籍为XX省XX市XX县,但现工作于XX省XX市XX区,则医保区划名称应填写 XX省XX市XX区 。
通过以上方法,可确保医保参保地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