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可以仅购买医保而不缴纳其他社保。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包括医保在内的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这是法定义务,不可选择性缴纳。若单位仅缴纳医保或协商“多发工资代替社保”,均属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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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强制性要求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职工必须共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且医保通常与其他社保(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绑定缴纳。单独缴纳医保不符合法律规定,社保缴费需按“五险合一”原则执行。例如,企业若未全员足额缴纳社保,将面临欠缴金额1-3倍的罚款及滞纳金。 -
员工权益与风险
若单位仅缴纳医保,员工将失去养老、失业等其他社保权益。例如,工伤或生育时无法获得相应补偿,退休后也无养老金保障。医保仅是社保体系的一部分,无法覆盖所有社会保障需求。现实中,单位拒缴社保常伴随其他侵权问题,如不签劳动合同或克扣福利。 -
灵活就业人员的例外
对于无雇工的灵活就业人员(如个体工商户),政策允许单独缴纳医保和养老保险,但需按地方规定执行。而用人单位必须为在职员工缴纳完整社保,无选择权。部分地区可能要求灵活就业者捆绑缴纳两险,需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
维权途径与证据保留
员工若遇单位拒缴社保,应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依次通过协商、劳动仲裁、诉讼等渠道维权。法律支持员工追缴社保,且用人单位需补缴欠费并承担滞纳金。注意,协商“自愿放弃社保”的协议无效,法律不认可此类私下约定。
总结:社保是国家强制性的综合保障体系,单位不可仅选医保。员工需警惕“折现代替社保”等违规操作,及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若对缴费政策存疑,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或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