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保门特(门诊特定病种)分为两类,主要区别如下:
一、病种数量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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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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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27种常见慢性病,包含高血压、糖尿病、COP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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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肝豆状核变性、银屑病、心房颤动抗凝治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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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门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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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39种,涵盖恶性肿瘤、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等严重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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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病种 :分裂情感性障碍、精神分裂症、活动性肺结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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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销比例与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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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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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费用 :按病种类型和参保类型报销,职工报销70%-85%,居民报销6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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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费用 :均按80%-90%比例报销(职工86%,居民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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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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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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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一类门特85%报销,二类门特7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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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一类门特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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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累计限额 :二类门特通常无月度上限,部分病种(如癌症放化疗)可能超过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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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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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审核有效期
- 一类门特及6种二类门特(如癫痫、双相情感障碍)审核确认有效期为长期;其余二类病种有效期为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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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点限制
- 除急诊留观外,原需选点的病种(如慢性丙型肝炎)现扩大至无需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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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范围
- 一类门特患者最多可同时享受3种病种待遇,二类门特无数量限制。
四、办理流程
需通过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后长期有效。若需变更就诊医院,需重新办理认定手续。
以上信息综合了广州市医保政策文件及政府公开资料,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