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关于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5年的补缴标准,具体如下:
一、职工医保补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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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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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4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基数,男性职工按7%比例、女性职工按7%比例补缴基本医保费,直至满足25年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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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至男性65周岁、女性55周岁仍不足25年,可自愿按职工缴费标准补缴差额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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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与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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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一次性补缴或逐月补缴。一次性补缴费用按补缴年限计算(如补缴5年需约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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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月补缴期间医保待遇可正常享受,直至补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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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城乡居民医保补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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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费率
- 以2024年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1.5%费率缴纳,个人年缴费约13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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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政策
- 2010年6月-2021年11月期间以城乡居民身份参保的人员,可按2021年11月缴费基数的1%费率补缴全部月份费用,补缴月份可累计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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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后待遇标准按补缴时的缴费基数和比例确定,但退休年龄仍按原政策执行(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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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补缴后基本养老金低于最低标准,将按最低标准发放基础养老金。
建议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咨询中山市医疗保障局,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及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