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三个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的核心范围,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明确规定了哪些医疗费用可纳入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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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目录
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药品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比例报销;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剩余部分再报销。例如减肥药、解酒药等非治疗性药品不在目录内。 -
诊疗项目目录
涵盖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且定价规范的诊疗服务,如手术、检查等。但挂号费、美容项目等非医疗必需项目不予报销。 -
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限定住院期间的必需设施费用,如床位费。急救车、陪护费等非治疗相关费用不纳入报销。
了解医保“三个目录”能帮助参保人合理规划医疗支出,避免因目录外项目产生额外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