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保定点售药统筹报销比例在职职工为65%、退休人员为70%,且无需区分医院级别,统一按三类收费机构标准执行(起付线30元/次),年度支付限额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人员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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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与起付标准
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的报销比例和起付标准不再受处方医院级别影响,统一按三类收费价格机构执行: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70%,起付线为30元/次。这一调整简化了报销流程,提升了便利性。 -
年度支付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为1800元,退休人员为2000元,体现了对退休人员的政策倾斜。限额范围内的合规药品费用均可按比例报销。 -
政策优化亮点
对比旧政策(按处方医院级别差异化报销),新规将药店报销比例整体提高5个百分点,并统一执行最高档待遇,显著减轻了参保人员的药费负担。
参保人员可优先选择定点药店购药,享受更高报销比例,同时注意保留外配处方等合规凭证以确保顺利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