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生育津贴申请需满足参保满1年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通过线上"南宁人社"APP或线下社保经办机构办理,津贴标准为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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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职工生育前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含生育当月);
- 符合国家或广西计划生育政策(需提供准生证或生育登记证明);
- 生育医疗费用需在南宁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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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准备
- 身份证、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 生育证明(如《生育服务证》或《出生医学证明》);
- 医院出具的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出院小结;
- 单位盖章的《南宁市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线下申请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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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线上申请:登录"南宁人社"APP→点击"生育津贴申领"→上传材料→提交审核(5个工作日内反馈);
- 线下申请:携带材料至南宁市任一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审核通过后津贴拨付至单位账户(单位再发放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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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计算标准
- 顺产/流产:按98天产假计算;难产/多胞胎增加15天/每胎;
- 公式: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实际产假天数(若工资高于平均工资,单位需补差额)。
提示:津贴到账时间一般为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异地生育需提前备案。建议产后3个月内提交申请,避免超期影响待遇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