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保生育险规定覆盖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发放,核心福利包括:门诊产检费最高报3000元、住院分娩定额报销(自然分娩5000元/剖宫产5800元)、生育津贴按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计算(基础产假128天),需满足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等条件。
-
报销范围与标准
- 门诊产检:累计报销上限3000元,需提供医学诊断证明、收费票据等材料手工报销。
- 住院分娩:持社保卡实时结算,三级医院自然分娩报5000元,剖宫产报5800元;异地分娩可事后手工报销。
-
生育津贴计算规则
- 基数取单位上年度月均工资,公式为:津贴=单位月均工资÷30×产假天数。
- 产假天数含国家规定的98天和北京奖励假30天,难产或多胞胎额外增加15天/胎。
-
申领条件与流程
- 需分娩前连续缴费满9个月(不足则需产后补缴满12个月),由单位汇总材料提交社保经办机构。
- 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生育服务单等,津贴一般通过单位发放或银行代发。
-
特殊情形处理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可享部分待遇,需单位参保满9个月;票据丢失需医院开具证明补办。
符合条件者可通过单位或线上渠道申请,建议提前确认缴费记录并备齐材料,确保权益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