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为近亲属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具体操作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可代缴人员范围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可为本省参保的 近亲属 缴纳居民医保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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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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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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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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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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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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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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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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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孙子女
二、线上操作方式
通过“河南税务”微信公众号或APP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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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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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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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缴费类型(如城乡居民医保)并完成支付。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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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限制 :仅限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不包含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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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范围 :仅限支付参保亲属在河南省内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门诊统筹部分不享受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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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 :具体操作流程以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最新通知为准,建议定期检查更新。
四、其他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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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人员缴费减免 :低保人员参加居民医保时,政府直接减免部分费用(如每年80元),无需个人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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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共济 :河南省已实现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可通过医保钱包向省内亲属转账缴费。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及政府官网内容,确保权威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