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北石家庄,社保基数11100交20年退休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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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
- 基础养老金:计算公式为(参保人员退休时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个人累计缴费年限×1%。假设上一年度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该数据仅为示例,实际数据请以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为准),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根据缴费基数和缴费年限等因素确定。若按平均指数计算,假设为1.0(即按照社平工资缴费),则基础养老金 = (8000 + 8000×1.0)÷2×20×1% = 1600 元。
-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如果每月缴费基数是11100 元,个人缴纳比例为8%(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一年缴费金额为 11100×12×8% = 10560 元,20 年的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为 10560×20 = 211200 元。60 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 个月(根据国家统一规定的计发月数表),则个人账户养老金 = 211200÷139 ≈ 1519.4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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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分相加得到每月基本养老金:每月基本养老金 = 基础养老金部分 + 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即 1600 + 1519.42 ≈ 3119.42 元。
需要注意的是,养老金计算较为复杂,以上计算仅为大致估算,实际养老金可能会因当地政策调整、个人工资变动、缴费基数上下限变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