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申请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如下:
一、参保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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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覆盖人群 :辖区内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如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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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 :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重度残疾人、优抚对象、特困职工子女、孤儿、在校学生及外来务工人员等。
二、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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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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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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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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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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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民政部门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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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残疾人:《残疾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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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抚对象:民政部门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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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职工子女:《特困职工证》及总工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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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民政部门或街道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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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学生证》及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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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务工子女:父母《暂住证》及单位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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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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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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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上述材料至现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医保服务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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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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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缴费(每人22元制医保卡费用)并领取医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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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保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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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身份证、医保卡及《低保证》或《残疾人证》等材料,到社区医保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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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符合条件的需在90日内办理,次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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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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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时间 :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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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期 :缴费完成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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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双方有效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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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审核 :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清晰可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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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材料不齐全的暂不受理,可补足后重新申请。
以上流程及材料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社区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