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个人账户中死亡人员账户余额的支取问题,综合相关政策和流程说明如下:
一、支取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参保人员死亡后,其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可以依法继承 。
二、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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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申请材料
需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及银行卡账户信息、个人承诺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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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协助义务
原参保单位应及时提醒或代为办理终止参保及个人账户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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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终止参保
到死亡人员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终止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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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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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人未成年,需由监护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到医保部门办理继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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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继承人成年,可凭身份证、户口本直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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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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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证明(医院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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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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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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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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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证明(户口本、社区或村社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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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证明(若已火化)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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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建议尽快办理,避免影响其他继承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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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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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余额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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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额可一次性支取并转入继承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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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选择放弃继承,需书面声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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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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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单位参保 :若继承人新单位已参保,需提供新单位公费医疗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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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省转移 :个人账户资金可跨省用于近亲属医疗,需提供关系证明。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最新政策调整,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医保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