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育津贴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政策如下:
一、计算公式
生育津贴 = 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30天 × 领取天数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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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按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高于300%的按30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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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天数 :根据产假类型确定,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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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含产前检查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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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难产: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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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胞胎: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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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满4个月流产按42天计算。
二、政策说明
- 申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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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需符合国家生育政策,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参加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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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职工配偶符合条件可申领陪产假津贴。
- 材料要求
- 需提供夫妻双方户口簿、结婚证等基本材料,部分情况可免提交《独生子女证》。
- 与其他补贴的关系
- 生育津贴与生育医疗费补贴共同构成生育保险金,其中生育津贴按上述公式计算,医疗费补贴为固定金额(如30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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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以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或低于单位平均工资3倍,均按政策上限或下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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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范围 :津贴计算以生育当月开始,结束于职工返回工作岗位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1-2024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