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居民医保转移参保地的问题,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
一、转移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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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状态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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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需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且未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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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为职工医保,需先办理职工医保转移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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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 居民医保通常要求在转入地连续缴费满1年才能享受待遇。
二、转移流程
(一)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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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参保人员
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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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参保人员
- 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街道办/村委会办理停保。
(二)在转入地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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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参保地登记
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到转入地街道办/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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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方式
- 线下刷卡缴费(需银联银行卡)或到银行网点办理。
(三)转移接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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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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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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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原参保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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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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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地社保机构审核材料后,与原参保地联系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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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后,转入地会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原参保地收到后同步转移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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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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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累计
职工医保转移后,缴费年限连续计算;居民医保需在转入地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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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享受时间
转移接续完成后,次月开始享受转入地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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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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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转入地未参保,需先参加当年度居民医保再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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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跨省转移需符合当地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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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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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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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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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证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户籍人员需提供)。
以上流程及材料需根据当地社保部门最新规定办理,建议办理前电话咨询当地社保机构(如翠云路街道办事处61281720)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