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2万元,住院30万元
根据江西省职工医保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后的医保年度报销额度如下:
一、门诊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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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600元/年(个人自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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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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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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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定点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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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定点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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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2万元
示例 :某退休职工在三级医院门诊累计自付800元后,可报销(800-600)×55% = 110元。
二、住院报销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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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 :1300元/年(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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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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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职工支付15%(报销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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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职工支付10%(报销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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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职工支付5%(报销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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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30万元
示例 :某职工第二次在三级医院住院400元,起付标准已用,可报销400×55% = 220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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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 :在职人员划入比例调整为个人缴费基数的2%,退休人员为77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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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 :门诊2万元、住院30万元,超出部分需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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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流程 :需确认医疗费用范围、收集材料后由社保部门审核。
以上信息综合了江西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