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医保账户共济功能允许参保人员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支付直系亲属的医保自费部分,具体使用规则如下:
一、功能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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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范围
仅限支付参保人个人账户中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如普通门诊、规定病种门诊、住院费等),不可用于支付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医保报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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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益人范围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
二、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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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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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公众号 :关注“广西人社服务”公众号,进入“医保个账共济授权”页面,绑定亲属信息并完成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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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疗保障网上服务大厅 :登录“广西医疗保障个人网厅”,通过“个人账户共济申请”功能绑定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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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自助一体机 :持身份证或社保卡在医保中心办理,选择“个人账户共济”模块完成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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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办理
携带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柜台办理绑定手续,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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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限制
每位职工最多可同时绑定8位亲属,超出需重新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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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
仅限桂林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使用,跨市使用需通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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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算流程
使用人就医时需同时出示本人及授权人的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费用先由授权人账户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四、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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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市使用 :如为南宁市参保人缴费,需在桂林市办理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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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结算 :使用人医疗费用结算时,系统自动按比例划扣授权人账户余额。
通过以上方式,桂林医保账户共济功能可实现家庭医疗费用的互助共济,降低医疗负担。